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,我國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頻次、參加人數不斷增加,具有場所公開、人群密集、財物集中、規模宏大、持續時間長、節點特殊、臨時搭建設施多、情況交錯疊加等特點,一旦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,極易發生安全問題甚至群死群傷事故,危及公共安全。
為進一步提高我國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水平,為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規范化提供依據,促進活動主(承)方嚴格履行安全責任,公安部指導相關單位編制出臺了國家標準GB/T 33170—2016《大型活動安全要求(1-5)》(以下簡稱“系列標準”)。該系列標準已于2016年10月發布,并將于2017年4月1日起實施。
系列標準雖然在編制和翻譯過程存在一些問題(例如大型活動定義和翻譯也不夠準確,將“安全要求”譯成"safety requirements"、“安全評估”譯作"safety assessment"顯然是錯誤的等等......),但是其發布和實施,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有利于我國大型活動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安全管理,提高大型活動公共安全風險控制能力和安全管理效率,降低管理成本,有效預防和減少大型活動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的發生。
《大型活動安全要求 第1部分:安全評估》
安全評估是以實現大型活動安全順利舉辦為目的,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,辨識與分析系統中的危險有害因素,評估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,并得出評估報告的活動。標準規定了大型活動安全評估的原則、內容和程序,并給出了安全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和格式要求。大型活動從籌備到閉幕過程中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,標準要求大型活動安全評估必須以科學的、系統的、全面的理論作指導,確保真實反應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狀況。
《大型活動安全要求 第2部分:人員管控》
為保障大型活動的安全運行,明確在活動中對人員采取必要的安檢、監視監測和控制措施。本標準通過分析人群流動的相關因素,研究現有的人群安全監控與預警技術,對大型活動的人員監控程序、級別、水平等做出明確要求,并在明確人員監測內容的基礎上,提出有效的預警及處置措施。
《大型活動安全要求 第3部分:場地布局與安全導向標識》
場地布局是指大型活動場地的空間分布,主要表現為從安全角度考慮,場地及所處的周邊環境之間的協調關系,以及場地內部功能分區、設備設施空間布置及出入通道的情況。本標準通過分析場地選擇和布局的基本要求,研究場地布局安全評估內容、方法、流程等要素,提出場地布局安全評估規范。分析了安全導向標識的要求、類別,提出了安全導向標識的設計、設置原則和配置規范。
《大型活動安全要求 第4部分:臨建設施指南》
臨建設施是指為順利進行活動所必須搭設的臨時建筑物、構筑物和其他臨時設施。本標準分析了臨建設施的組成,提出了臨建設施設計、搭建、使用和拆除的要求,明確了主承辦單位、施工單位、場地提供單位對臨建設施的安全管理職責,對大型活動的臨建設施安全評估的評估內容、方法、流程、報告等做出明確要求。
《大型活動安全要求 第5部分:安保資源配置》
安保資源是指為了維護大型活動的現場秩序和安全,活動主辦方為了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而配置的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的資源。本標準明確了安保資源構成、安保資源配置方式、安保人員管理制度等內容,提出了有關技術要求。(稿件來源:安保安防網)